34、《道德经》逐章评注:二十五章

2023-08-13 13:38:31 来源:哔哩哔哩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(1)。寂兮寥兮(2),独立而不改(3),周行而下殆(4),可以为天地母(5)。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“道”(6),强为之名曰“大”(7)。大曰逝(8),逝曰远,远曰反(9)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(10)。域中有四大(11)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(12)。

[注释〕


(资料图)

(1)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:之前一般解读,有这么一个东西,它是处于浑朴状态的,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产生。这是老子关于“道”的基本思想:“道”并不是不同分子或各部分组合而成的,它是一个圆满自足的浑朴状态的和谐体。对于现象界的杂、多而言,它是无限的完满、无限的整一。它是产生现象界一切事物的根本,是在天地产生之前便已经存在了的。可能更准确的理解是,道本身不是物或东西,道是一切现象界的本质或抽象,否则老子自己的说法也前后矛盾了。因此,对这一句的解读,如果放到《道德经》全文之中去考虑,即在老子的表述之中,“天地”与“万物”是对举关系,那么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”其实是“天地混成,先有(万)物生”的变形,其表达的是对“道”的本质的描述。

(2)寂兮寥兮:之前一般解读,寂,没有声音;寥,空虚、无形。“道”是这样地无声又无形,故老子认为它是难以描述、不可捉摸的。其实,在老子的论述中,“道”的含义、本质都是非常明确清晰的,“故老子认为它是难以描述、不可捉摸的”说法并不准确。

(3)独立而不改:之前一般解读,形容“道”的绝对性、永存性。“道”与我们能够观察和体验的一切具体事物不同,具体的事物总是存在于关系中,在相互矛盾、相互依存中运动。“道”则是一个绝对体,它靠外在的力量,是独一无二的存在。其实,老子表述的意思是“道是客观的,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”,但说“道”则是一个绝对体,它靠外在的力量,是独一无二的存在,是不合老子之意的,甚至是严重违背老子的整个哲学思维体系的。

(4)周行而不殆:周行有两解,一说指全面运行,周就当“周遍”、“全体”讲;一说周是环绕的意思,周行就是循环运行。今从后解。不殆:不息,不停的意思。

(5)可以为天地母:之前一般解读,天地母,帛书本如是,而一般通行本作“天下母”。老子认为,“道”不仅是先天地而生的,而且天下万物也是由它所产生的,故称之为天下万物的根本(天下母或天地母)。其实,这样解读最大的问题在于对“母”字的理解,这里“母”通“模”,是模拟、描述的意思。

(6)强字之日“道”:王弼本、帛书本此句无“强”字,傅奕本有“强”字,此从傅本。勉强把它叫做“道”。由于“道”是无声无形、不可体察的,所以本来是不该立名的,但为了使用时方便,还是得给它一个名称,故只好勉强叫它为“道”。这样解读,有两点要注意:其一“道”是客观存在的,这是关键之处,其二“道”只是名称而已,命名其实不是关键之处。

(7)强为之名曰“大”:之前一般解读,勉强再给它取一个名字叫做“大”。大,形容“道”是没有边际、无所不包的,它既指"道"幅度的辽阔,又指“道”的高于一切(万物之母)。其实,对比前后句子的用字,再与下一句“大曰逝”联系起来看,这样与前一句作简单的类推,是极不严谨的。因此,这一句更准确的意思可能应该是:勉强对之(道的本质)加以描述,可以说是(则是)“大”,指的是道的本质包涵了天地万物。这一句是接着前一句,针对道的客观存在,进而对道的本质加以描述。

(8)大曰逝:之前一般解读,曰,当“而”或“则”讲。逝,指“道”的运行,周流不息。其实对比上一句,这一句及下面的一句,仍然是对道的本质加以描述,因此,这一句更准确的理解可能应该是,正是由于道的本质包涵了天地万物(道大), 其又必然会无声无息地包涵在天地万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之中,即“道大”的本质必然规定了事物由“逝”而“远”,由“远”而“反”(反即归)的发展变化过程,从而“道”“可以为天地母”。这句子中的“母”字是“模”字的通假字,“模”就是模拟、描述的意思。“道”“可以为天地母”用现代白话说,就是可以根据“道”的本质规定,预先就可以模拟或描述出天地万物的发展变化过程,这也即是“万物并作,吾是以观其复”之意。

(9)反:之前一般解读,同“返”,指“道”循环运行后返回到原点、返回到原状。《老子》一书中的“反”享有两种意义,一是返,一是正反的反。其实,这不是所谓道的循环运行,而是道的本质规定了客观事物的循环运行,老子更多用的是“归”字,那样可能更符合客观事物本身的演变状况;至于理解为正反之反,则更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本身在演变过程之中,对客观事物在不同阶段呈现之相的主观划分。

(10)人亦大:王弼本“人”作“王”,注解为人。傅奕本、范应元本作“人”。人为什么大?老子的结论是,归结到最后,因为人能“遵道”、“法道”。

(11)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:帛书本“域中”作“国中”,意思是宇宙中有四大,而人是其中之一大。

(12)道法自然:之前一般解读,自然,指“道”的自然状态。“道”以它自己的样子为法则,纯任自然。其实,这一句是对上面一句的完整演绎,更进一步明确四大及其关系。这里人、地、天、道已经是四大了,再加一个“自然”那岂不是“五大”了?我们之前已经明确了,在老子的论述中,“道”的本质已经包涵在了“天地万物”及其演变过程之中,从这个角度而言,这里的“自然”即就是“天地万物”,当然“人”也必然包涵在其中。因此,道法自然,意思是道以自然万物或天地万物为法则,即道是对自然万物或天地万物演变必然性的抽象。老子在说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下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‘道’,强为之名曰‘大’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”的时候,已经强调了道的先天客观性;进一步而言,道的本质是“大”而“可以为天地母”,具体而言则是“逝、远、反”即“由逝而远,由远而反”,所以,就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的整个存在来说,道的先天客观性及其本质,在老子的思维体系中“道”毫无疑问是最大的。但老子及其《道德经》的深刻之处,并没有要有意抹去人类的伟大,恰恰相反,老子及其《道德经》完全为了要彰显人类的伟大;而人类的伟大之处,就在人类可以认识道、遵循道,使道为人类所用。当然,能够如此自觉的去做,并且确实做到了的,可能只是人类中的极少数人,那就是老子心目中的“圣人”。  

点评:

这一章历来的解读者把关注的重点放在道是不是物上,这显然有所偏颇了。从老子的核心概念和由这些核心概念所组成的哲学体系看,道显然不是物。在老子那里,道是客观存在的,道是天地万物演变的本质抽象,所以道无所不在无所不包,道本身不是物而又离不开物,因此道也并不是所谓有外力施加的。这一点,可能也是我们中国文化中没有纯粹意义的宗教的原因。

这一章的重点在于揭示了道的本质,从而强调了人们可以依据道“可以为天地(万物)母”。而这一章的这个关键之点,恰恰也是最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,是老子及其《道德经》给了我们一个结论,就是归结到最后,其实人才是最伟大的,因为人类能够认识道、遵循道,使道为自己所用。当然,能够如此自觉的去做,并且确实做到了的,可能只是人类中的极少数人,那就是老子心目中的“圣人”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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